肥城市普通小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方案肥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二一一年十一月肥城市普通小学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方案一、督导评估说明为全面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素质教育的一系列文件规定,规范教育行为,提升教育质量,实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率先发展、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泰安市中小学素质教育质量效益双高工程评估方案、肥城市推进教育率先发展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行动计划(2011-2015)等一系列文件规定,制定本方案。实行自评和复评相结合。各学校要成立相应人员参加的自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根据方案和上级要求,认真进行自评,找出不足,查缺补漏,整改提高,写出自评报告,填写自评纪实,给出自评得分。复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核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