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油田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与范围为加强施工破土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坍塌伤害事故,避免破损地下隐蔽设施影响生产、生活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河南油田区域内破土作业的安全管理。2 术语和定义2.1 破土作业指在炼化生产厂区、油气田集输站(天然气净化站、油库、液化气充装站、爆炸物品库)和油气田开发区安全距离范围内及加油加气站内部地面、埋地电缆、电信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矿区基本建设、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的作业。2.2 大型破土作业可能危及油区输油输气干线管道、大面积电讯、矿区主要道路或油田级重点要害部位等运行安全、可能造成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的破土作业。3 职责3.1 开发事业部负责危及油气田开发区域干线管道、重点要害部位大型破土作业的监督管理。3.2 生产协调处负责危及水、电、汛、通信安全的大型破土作业的审查及监督管理。3.3 工程技术处负责危及工业建设的大型破土作业的审查及监督管理。3.4 消防支队负责危及消防安全的大型破土作业的审查及监督管理。3.5公共事业部负责油田社区及矿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