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对员工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特制订本制度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的宗旨在于:1) 考察员工的工作绩效。2) 作为员工奖励、调迁、薪酬、晋升、退职管理的依据。3) 了解、评估员工的工作态度与能力。4) 作为员工培训与发展的参考。5) 有效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绩效。第二条 绩效管理是指上级为了不断提高和改善下属员工职业能力与工作绩效所做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第三条 绩效考核是指上级对直接下级的工作结果进行定期的评估,是绩效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第四条 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是各级直线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和提供技术方面的支持。第五条 员工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档案,是公司重要的人力资源基础材料,必须妥善保管。第六条 本制度规定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对象包括公司内所有正式员工,试用期人员的考核,不属于本制度范围,由公司招聘与录取制度作出具体规定。第七条 本制度规定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责任主体是各职位的直接管理者,不采取全方位考核的方式,但上级的管理者拥有评估员工考核结果的权力。第八条 各级管理者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