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互联网 +” 背景下湖南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考 摘要:在 “ 互联网 +” 的时代背景下,互联网正在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前所未有的机遇。本文分析了 “ 互联网 +文化产业 ” 的内涵,从生产效率改善、消费模式创新和文化产业升级三个方面揭示了 “ 互联网 +文化产业 ” 的经济效应,针对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从产业政策、平台建设、企业策略三个层面提出了发展 “ 互联网 +文化产业 ” 的对策。 下载 关键词: “ 互联网 +” ;文化产业;互联网思维 中图分类号: G124 文献识别码: A 文章编号: 1001-828X( 2016)021-000-02 自从李克强总理在 2015 年两会期
2、间提出 “ 互联网 +” 行动计划以来,通过 “ 互联网 +各个传统行业 ” 这一思路来进行产业融合与产业升级已经成为普遍的共识。在 “ 互联网 +” 的网络新思维的指引下,围绕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发展现状,互联网思维正在为中国文化创意产业提供前所未有的巨大机遇, “ 互联网 +文化 ” 也将成为我国在 “ 十三五 ” 阶段新的经济增长点。在上述背景下 ,本文从理论上揭示 “ 互联网 +” 对文化产业的影响,针对湖南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提出 “ 互联网 +” 背景下湖南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有利于湖南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 一、 “ 互联网 +文化产业 ” 的内涵 在过去的十几年,互联网
3、与传统产业融合的成效雄辩地说明,在互联网时代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时代, “ 互联网 +” 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加媒体产生了覆盖面更广的网络媒体,加娱乐产生了更有利于电游产业发展的网络游戏,加零售产生了更有效率的电子商务,加金融产生更符合 “ 普惠金融 ” 精神的互联网金融。从 本质上分析,互联网由于具有打破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分工深化和提升劳动生产率的特点,为各行各业进行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平台和机遇。所以, “ 互联网 +”是对传统的产业的升级换代。 作为最具创造性的文化创意产业,在发展转变的过程中与科技成果相融合,就更不能离开互联网。根据统计资料预测,到 2016 年
4、底互联网文化产业占比将达到 70%。中国的文化产业结构正发生巨大变化,传统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已迫在眉睫,互联网企业正在主导文化产业并购和资源整合。“ 互联网 +文化 ” 具有高知识性、高增值性和低能耗、低污染等特征 。由于互联网自身的特点, “ 互联网 +文化 ” 对传统的文化产业以及整个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是催生了新兴文化业态,激发了大众的消费意愿;二是消除了各产业间的壁垒,推进了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三是可以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对于国民经济整体而言, “ 互联网 +文化 ” 是发展创新型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带动就业、满足多样化消费需
5、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 “ 互联网 +文化产业 ” 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文化产业进行深度 融合,创造新的文化发展业态。 “ 互联网 +文化产业 ” 的本质是通过互联网思维来发展文化产业,即在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互联网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文化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各个环节,提升文化产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文化业态。 二、 “ 互联网 +文化产业 ” 的经济效应 在产业融合的背景下,互联网对文化产业的影响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把这种影响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
6、) “ 互联网 +文化产业 ” 提高了文化产品的生产效率 首先是网络与数字技术为文化产品的创作者搭建了创作平台。现代网络和多媒体技术的广泛应用,把众多单个的文化产业要素整合到一个数字化信息系统之中,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的相关主体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数字创作平台,极大地改变了文化产品的制作方式,使得文化产品的生产进入到数字创意时代。可以说,各类文化艺术创作平台的搭建和广泛应用是文化产品井喷式发展的重要原因。其次是网络技术使文化产品的传播渠道变得更加广泛,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视、电脑、手机等多个终端消费文化产品。最后是网络与数字技术的应用方便了文化产品的保存。以书籍为例 ,电子书刊与互联网的结合让网络图书馆
7、、移动图书馆成为现实。文化产品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形式不仅很好地解决了传统的纸质图书、期刊的长期保存问题,而且让文化产品的消费者可以在消费文化产品时能够突破空间和时间的束缚:在大数据与云计算的时代,我们能够通过网络随时随地消费不同或相同的文化产品。 (二) “ 互联网 +文化产业 ” 推动了文化产品消费模式的创新 以图书类产品为例,在没有数字存储技术与互联网的时代,消费者对图书的消费模式主要是通过逛书店来购买自家中意的图书(当然一部分人也可以通过图书馆借阅图书)。在 上述例子中,图书的表现载体单一(纸质);消费者获取图书的渠道单一(书店);图书出版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存在时滞。网络技术的飞速发
8、展对文化消费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文化消费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一是文化消费的常态化。随着互联网技术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文化供给无处不在,文化消费者无所不求,只要有网络覆盖的地方,消费者就可以通过手机终端消费海量的文化产品。二是文化消费内涵的广义化。文化消费与网络游戏、网络影音、网络阅读等结合在一起,成为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三是消费内容的全面革新。网络影音、社交、阅读等 成为传统文化载体的延伸和拓展,传统文化在互联网手段下焕然一新。 (三) “ 互联网 +文化产业 ” 加速了文化产业的重构与升级 “ 互联网 +文化产业 ” 促进了传统文化产业的创新升级,打破了产业间的界限,实现了不同产
9、业的价值链的融合,提高了产业的附加值。 “ 互联网 +文化产业 ” 既能保留原来的传统文化产业,又能萌生新的产业形态,支撑文化产业新兴业态的发展。从横向来看,互联网与动漫、电影、音乐、文学等不同行业的融合不断深入,催生了众多新的文化业态,如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小说等等。从纵向来看,可通过互联网平台 ,实现资金投融资、内容制作、宣传推广、发行销售以及衍生品开发等各环节的一体化发展。总之, “ 互联网 +文化产业 ” 加快了传统文化产业的重构与升级,在此过程中,实现了产业链的纵向和横向整合,拓宽了产业链,实现了产业价值链的增值,促使原本独立的产业形成了新的合作竞争的关系。 三、湖南文化产业发展
10、现状 湖南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从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以 “ 电视湘军、出版湘军、动漫湘军 ” 为主的文化产业已经在全国形成品牌效应。进入 21 世纪,电视购物、会展演出、主题公园等新兴业态迅速崛起,成为湖南省文化 产业发展的重要新生力量。近两年来,湖南省借力国家鼓励文化产业发展大趋势,已经走出一条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发展道路。 第一,从统计资料来看,湖南省文化产业的多项指标都令人鼓舞。 2015年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约 1714.12亿元,占 GDP比重 5.9%,同比增长 13.2%。根据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指数报告,湖南从 2013 年以来一直属于全国文化产业发展十强。在产业融合
11、的背景下,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体育等产业的融合方兴未艾。电广传媒与阿里巴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启家庭娱乐信息生态圈。湖南体育产业集团打造 “ 体育、 文化、健康、食品 ” 于一体的产业发展体系。 第二,特色行业继续壮大,新兴业态蓬勃发展。统计显示,以广电、出版为主的传统优势行业继续保持着良好发展态势。 2015 年,湖南广播影视集团获得广告 112.65亿元,在 2015年 “ 中国 500最具价值品牌 ” 排行榜中列第 90位,比前一年跃升 10位;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营业收入列全球出版企业第 7位。湖南日报报业集团资产规模达到 31.9亿元,同比增长 36%。以 “ 互联网 +” 为特
12、征的文化产业新兴业态飞速发展。 “ 新湖南 ” 网络平台。芒果 TV 全平台、红网 “ 时刻 ”APP 在全省乃至全 国具有重要的影响。拓维信息网络动漫、在线教育等多项业务表现优异,实现营业收入近 8亿元,同比增长 17%。 第三,文化为旅游插上翅膀。深厚的文化底蕴与丰富的旅游资源,推动了湖南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呈现出丰富多彩的旅游形态。一是主题旅游。湖南最早的文化主题旅游有世界之窗、海底世界,到 2016 年,全省已经发展了 13 个大型的主题公园。二是生态旅游。湖南是在全国较早提出生态旅游的省份。目前,以张家界、凤凰为首的大湘西自然生态旅游景区,成为全国乃至世界众多旅游爱好者的目的地。三
13、是红色旅游。湖南是伟人故里,也是 近现代革命的发祥地之一,红色资源丰富。近年来通过对众多红色旅游资源的整合,培育了八大红色旅游景区,推出了红色旅游精品系列,如革命伟人故居、革命地旧址等。红色旅游将文化旅游向一个更高的文化层次推进。 四、湖南省发展 “ 互联网 +文化产业 ” 对策建议 (一)制订有利于 “ 互联网 +文化产业 ” 发展的公共政策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关于 “ 互联网 +” 战略计划的相关政策,制定符合湖南省实际的 “ 互联网 +文化产业 ” 发展的政策。二是资金支持政策。对 “ 互联网 +文化产业 ” 属性的项目进行重点支持,调 整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文化艺术创作基
14、金、文化事业引导资金等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引导文化产业主动踏上 “ 互联网 +” 的发展轨道。三是人才体系建设。在人才培训上,鼓励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机制,鼓励高校、文化企业、互联网企业的人才互动,让互联网企业的相关人才熟悉文化产业,也让文化产业熟悉互联网思维。四是是调整产业布局。在长株潭这一互联网企业和文化产业的集聚区率先建立 “ 互联网 +文化产业 ” 示范区,利用产业集群的优势发展文化产业。鼓励全省其他地区根据本地资源特点发展 “ 互联网 +文化产业 ” 。四是鼓励创新培育市场主体。重点支持一 批有影响的互联网企业和大型文化企业,培育壮大一批本土有潜力的 “ 互联网 +文化 ” 企业,
15、鼓励一大批自主创新创业的中小微 “ 互联网 +文化 ” 企业,形成中部地区互联网产业的技术领先区、人才集聚区和创新创业区。 (二)构建互联网与文化产业融合的公共服务平台 互联网思维强调互动、平台与聚合效应, “ 互联网 +” 时代,各行业利用高科技的力量,正在向大联盟、大融合、大平台方向发展。以互联网思维发展文化产业,就是要利用互联网平台,在文化产品的生产者与生产者之间、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搭建一种互动、共享的平台机制,让文 化产业链的各种主体参与其中,完成文化产品的价值创造与传递。结合湖南省文化产业的特殊和优势,搭建的 “ 湖南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 ” ,利用这一平台,对湖南文化资源进行全方
16、位的数字化,这有助于文化产品方便快捷地通过网络流通和传播;通过平台和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的结合,有助于对用户的需求进行精确的分析,可以开发出更加迎合市场需求的文化产品。更重要的是,平台可搭载项目申报、项目管理、项目分析、项目展示、项目投融资服务等系统,并致力于整合政府、文化企业和金融机构三方资源,汇集海量优质文化产业项目,集智能检索、数据分析、多维展示 、舆情监测于一体,配套提供文化企业信用评级、文化产业项目评价、版权资产评估等专项金融服务,可有效满足文化产业各类主体的使用需求。 (三)以互联网思维贯彻文化产业价值链的全过程 一是以网络为平台进行文化产品的定位与开发。把湖南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悠久
17、的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前沿的影视动漫文化资源与互联网紧密结合,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的开放效应和包容的互动效应,实现资源开发的多向宣传,众创开发。充分利用天河一号等世界领先技术,建设 “ 云文化 ” 中心。通过大数据技术推动实现文化产品的专业 化、个性化消费,促进消费者文化需求的满足。二是以网络为工具创新文化产品的营销方式。文化企业须加强与互联网充分融合,借助互联网的传播优势,拓宽与创新传统文化产业的营销渠道,实现线上与线下的结合。三是以网络为载体加强文化产品的品牌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直接、互动的宣传效应,对湖南文化产业品牌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与推广。最后,在融资方面,可以探索新的
18、融资方式,丰富融资渠道。通过网络媒体实行项目招商、发布融资信息、实现招商的精准化。 参考文献: 陈少峰 .“ 互联网 +文化产业 ” 的价值链思考 J.北 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 04: 7-11. 刘星 .“ 互联网 +” 背景下贵州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研究 J.贵州师范学院学报, 2015, 08: 57-61. 黄芙蓉 .“ 互联网 +” 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与模式创新 J.统计与决策,2015, 24: 158-161. 董天美 .“ 互联网 +文化 ” 将成 “ 十三五 ” 新的经济增长点EB/72206.shtml 作者简介:曹休宁( 1969 ),男,汉族,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产业经济管理。 颜泉泉 ( 1991 ),男,湖南衡阳人,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在读研究生。 基金项目:湖南省科技厅软科学资助项目( 2015ZK3020);湖南省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12YBA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