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标准(2007年修订版)二00七年十二月1 前言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以下简称评价)是指通过对煤矿设施、设备、装置实际情况和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定性、定量分析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对其安全管理状况给予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据此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是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的前置条件。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按国家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煤矿对未进行评估的重大危险源(包括重大危险源发生变化)或发现新的重大危险源时,应当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评估(以下简称危险源评估)工作。2 评价和危险源评估内容2.1 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内容(1)评价煤矿安全管理模式对确保安全生产的适应性,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度等安全管理相关内容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及其落实执行情况,说明现行企业安全管理模式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