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生站药品上传数据质量控制规范(试行)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对现有门诊医生站药品上传数据的分析,我们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上传数据质量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必填数据不全与数据内容不规范两方面,对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日常审核结算工作造成较大影响。为提高区县经办机构审核质量,特别是为下一步实现计算机系统自动审核打下基础,我们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生工作站上传数据质量标准进行再次规范,并提出规范化进程时间安排,请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督促辖区内已通过门诊医生工作站验收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进行上传数据规范工作,提高上传数据质量。一、 数据质量规范化进程时间安排1、 必填数据不全问题的整改计划必填数据指医生站应上传的剂型、规格、单位、用法、单次用量、包装单位、最小包装、换算率、用药天数、诊断编码、诊断名称、就诊科别代码、就诊科别名称、本院科别名称、医师编码、医师姓名共16项内容,其中用药天数为“0”,视为数据未填。我中心定期向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指定专用电子信箱下发辖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生站必填数据填写不全明细,区县医保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