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食品储存卫生操作规范1、 食品要上架,离地面至少15厘米,离墙面至少5厘米。2、 储存温度和相对湿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3、 干货储存温度10摄氏度到21摄氏度;相对湿度50%到60%。冷藏储存温度5摄氏度或者更低;相对湿度80%到90%。冷冻储存温度-18摄氏度或者更低。4、 把新的存货清单与老的存货清单放在一起作为先进先出(FIFO)的依据。5、 严格控制对储存时间和温度都有要求的食品。6、 对再次冷藏的剩余食品要注上首次储存的日期。7、 把容易腐烂和可能会坏掉的剩余食品放在深度不超过10厘米的锅里冷藏,然后在24小时之内使用或者扔掉。8、 保存好存货物品以免交叉感染。9、 有包装的食品不要存放在可接触到水的地方或冰块上。10、有毒的化学制剂(清洁剂、卫生用品以及杀虫剂)应当单独存放于远离食品、而且可以上锁的地方。11、应当扔掉所有已损坏的物品和那些有臭味或已变色的食品。12、应当保留好所有损坏食品的记录,以方便查找问题的所在和需要完善的不足之处。13、在储存期间可使用感官检查(如闻、看、触)存货,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