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大唐广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大唐广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广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管理力度,以提高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等有关规程、规定,结合公司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广源公司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规定了违章行为分类、记分办法及经济扣罚等内容。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广源公司所属各企业。 第二章 定义和术语第四条 下列定义和术语适用于本管理办法。第五条 员工指公司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聘用、雇用、借用的人员,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第六条 违章行为指在生产经营区域发生的违反电业安全规程、电网调度规程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广西分公司、广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规定的行为。第七条 违章当事人指发生违章行为的直接责任者。第八条 违章指挥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