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 前 言本标准中第 1、2、3 章为推荐性的,其余均为强制。本标准的附录A、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嘉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学成、王学斌、朱建新、曹光敏、蔡勤生、江晓兵、朱建林、陈晓凡。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维修保养组织与设立、维修保养要求和使用管理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调整范围电梯的一般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的安全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