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大纲 (试 行)(浙水管20039号)一 总 则1 为适应我省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技术认定)工作的需要,保证鉴定(技术认定)工作的质量,规范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技术认定)的技术工作内容、方法及标准并使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和浙江省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技术认定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条例鉴定办法评价导则和认定办法),制定本大纲。 2 本技术大纲适用于我省已建一般中型水库和特别重要小型水库3级坝的安全鉴定及小型水库4、5级坝的安全认定。中型及特别重要小型水库3级坝的安全鉴定工作应符合鉴定办法、评价导则等规程规范的要求。 本大纲所称水库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大坝安全有关的泄洪、输水建筑物和金属结构与电气设备等。 3 本大纲对大坝防洪标准、结构安全、渗流安全、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安全以及工程质量和运行管理等的复核或评价的要求和方法作了规定。 4 大坝安全评价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