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企业普遍制定了用火、登高、进入容器、电器操作等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监护人制度。石油化工企业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长周期的特点。特别是大型的石油化工企业,在生产装置内从事技改施工、日常维修、现场抢修时,装置经常是处于开车或局部停车状态,进行用火、登高、进入容器、电器操作等高危险作业,现场环境相当复杂。当生产不正常或现场条件发生突然变化时,原有的作业条件遭到破坏,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窒息、高空坠落、电伤害等事故的危险性大大增加。如果在作业前预先准备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安排好精干的监护人员进行现场监护,一旦现场发生异常情况就能及时终止作业,及时处理危机或组织现场施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更大损失。2000年8月某石化总厂聚丙烯装置,因聚合釜搅拌损坏要进行抢修。装置安全负责人按程序办理了施工手续,制定了施工安全方案。开始施工作业。当时动火现场在三楼,二楼还有装置在运行。车间按照旅工安全方案,在二楼、三楼都安排了动火监护人,开始作业后一切正常,11:00左右在二楼的一个丙烯阀门突然发生泄漏,现场跑出大量丙烯,由于事先有安全施工方案,监护人得力,及时发现了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