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各分标会秘书处日常工作基本规范1 标委会及委员的管理1.1 标委会 标委会包括汽标委和各分标委。的管理1.1.1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汽标委,下同)及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简称分标委,下同)每届任期五年。汽标委及分标委的换届和调整按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规定进行,换届申请材料包括:1)换届申请;2)本届工作总结;3)技术委员会登记表、委员汇总表(需同时报电子版)、委员登记表(需附有2寸彩色证件照);4)技术委员会章程、秘书处工作细则、下一届工作计划等。其中换届申请应说明换届原由、换届组成方案及有关重要事项,其余材料作为换届申请的附件。汽标委换届和委员调整材料齐全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简称工信部装备司,下同)审核通过后,再上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标准委,下同),由国家标准委审查批准,并向委员颁发证书。分标委换届和委员调整材料齐全后,报汽标委秘书处,秘书处审核通过后上报国家标准委,由国家标准委审查批准,并向委员颁发证书。1.1.2标委会秘书处每年组织召开标委会年会,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