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经反复酝酿和广泛征求意见,学校制定了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试行),经2010年第八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于2010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一年,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对文件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学校人事处反映,以便进一步研究和修订。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试行)2. 关于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试行)的说明3. 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期刊分类标准4.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外语条件的说明华 南 理 工 大 学二一年七月十九日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合理配置和有效开发人力资源,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流动有序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高专业技术队伍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