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职能部门绩效管理办法(试行)1. 目的为建立公司目标管理体系,强化各部室工作职能、服务意识,提高各部室的工作效率和有效性,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及职员的绩效管理,特制定本绩效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职能部门各部门中高层管理人员、职员的绩效考核、绩效奖励及绩效处罚。3职责3.1 总经理负责对各部经理的绩效进行考核、奖励或处罚;3.2 各部经理负责对本部副经理的绩效进行考核、奖励或处罚;3.3 各部副经理负责对所管理直线下属员工的绩效进行考核、奖励或处罚;3.4 人事部负责统计并汇总职能部门中高层以及职员的考核以及奖惩结果;4工作内容4.1 对公司经营班子的绩效管理4.1.1公司经营班子实行年薪制,年薪按照2004年承包经营合同书的规定执行,其中,常务副总为承包人年薪的70%,经营副总为承包人年薪的60%,年薪平均分配到每月进行发放。4.1.2 经营班子当月薪资中的40%作为基本收入不做考核,其余60%与当月绩效挂钩。具体考核见“经营班子月度考核表”。(附件5)公司职能部门经理当月薪资:考核公式为:D薪资=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