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有限公司章 程第一章 总则 XXXXXX和X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下简称外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中国江苏省常熟市设立外商合资企业XXXX,特于X年X月X日制定并签署本章程。第二章 定义第一条定义关于本章程中使用的用语,其定义分别如下:1、“公司”:指由股东根据外资法、公司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章程规定的条件下,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审批机构”:指在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中的审批机构,即对公司的设立有审批权的机构。3、“成立日”:指根据外资法第七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公司签发营业执照的日期,即为公司的成立日。4、“经营管理机构”:指在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的领导下,以总经理为首的对日常经营管理业务负责任的机构。5、“高级管理职员”:指在公司担任总经理、副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