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平阳县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体系一、基础性指标(100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要点评 估 标 准评分办法材 料 清 单A1依法治校(24分)B1课程执行(8分)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基础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积极开发与实施学校课程,按要求开设落实好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以及综合实践活动课;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课改有关课程开设的要求。符合要点要求的,得满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项不得评为优秀等第:1.课程少开设一科及一科以上。2.随意增减课时的。3.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以及综合活动课未开设或未开足课时的。4.高中学校无3年课程规划要求与选修课落实不到位的。等级加分制1.学校总课表、课程开设计划表、班级日课表、教师教学工作安排表;2.关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教师安排、教学时间安排、教学内容(教材)与教案、教学考核评价等相关材料。3.校本课程教材;高中选修课安排及课程材料;4.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研究性学习学生分组名单、指导师名单、研究课题汇总表、优秀结题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