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实施细则1、 总则1.1、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建合同及国家、省和宁波市与本工程有关的规程、规范、规定编制。1.2、本细则针对坝体加固,坝体、坝基防渗,溢洪道治理,涵管封堵并布设虹吸管,上坝道路编写,施工过程中未尽事宜应按设计要求或相关规范(设计无要求时)执行。本工程为鄞州区横街镇西南方山塘维修加固工程,工程包括坝体加固,坝体、坝基防渗,溢洪道治理,涵管封堵并布设虹吸管,上坝道路等。建设单位:鄞州区横街镇人民政府设计单位:鄞州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监理单位:宁波市科技园区华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宁波华宁围海工程有限公司质监单位:鄞州区水利水电质量与安全监督站2、施工进度控制监理实施细则21 承建单位应依据承建合同文件规定的合同总工期目标和阶段性工期控制目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资源投入,做好施工准备,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台时利用率,做到均衡施工、按章施工、文明施工,避免出现突击抢工、赶工局面。22 工程承建单位应切实做到以安全施工促工程进展,以工程质量促施工进度,以施工进度求经济效益,确保合同工期的按期实现。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