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标志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简 介 肿瘤标志物的定义:肿瘤标志物是可以在血清、血浆、其他体液、组织提取物或石蜡固定的组织中检测到的自然生长的分子,用于确定肿瘤存在、评价病人预后以及对病人的治疗效果进行监测。肿瘤标志物存在于细胞浆和细胞核中,与细胞表面膜相连,在血液中进行循环。大多数肿瘤标志物可以用免疫学的技术进行检测。 1998年5月,NACB(美国临床生物化学学会)召开研讨会,起草了肿瘤标志物的分析检测以及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 1997年EGTM(欧洲肿瘤标志物组织)正式成立,进行临床相关的肿瘤标志物及其检测质量控制和标准化管理。 质量要求和质量控制 肿瘤标志物检测前的要求 对病人的信息进行充分了解,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肿瘤标志物分析检测的要求 满意的测试结果来自于符合要求的标本以及经过室内质控(IQC)和实验室间质量评价(EQA)监测评价的有效的实验方法。室内质控和室间质控的监测评价包括实验的重复性、采用的标准、所用基质的影响、动力学范围、参考品、稳定性、分析结果的理论数据、实验方法(具体内容见表1)。 自动化的免疫分析仪器所得实验结果的分析内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