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公司法防范公司经营管理法律风险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长、法学教授 吴庆宝2011年1月12月简 目第一节 公司资本制度诉讼问题研讨第二节 非货币出资方式对公司成立的影响第三节【典型案例】从本案看公司隐名股东资格认定第四节【典型案例】从个案看股东虚假出资的民事责任第五节 瑕疵出资股东权利转让效力 第六节 股东代表诉讼之法律适用第七节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第八节 公司股东知情权及其诉讼救济第九节 公司章程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的关系第一节 公司资本制度诉讼问题研讨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它是公司取得法律人格的基础。公司资本制度作为一种法律性质的制度安排,它的设计、选择和创新,都是围绕着制度安排的公平、安全、效率等价值目标而展开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资本在公司存续及营运的整个过程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对公司而言,它既是公司获取独立人格的必备要件,又是公司得以营运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对股东而言,它既是股东出资和享有相应权益的体现,又是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物质基础;对债权人而言,它是公司债务的总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