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一. 为了确保酒店消防安全,保障宾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消防安全工作是酒店安全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在酒店防火委员会的领导下,在职能部门(保安部)的具体指导下,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的防火安全责任制。由酒店负责人担任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酒店防火安全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开展本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副总经理为本店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各部门经理为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部门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三. 各级行政领导(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管理目标,与生产、工作、经营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和奖惩。建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