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第一条 定义:指公司拥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种设备、器具和工具等;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在1年以上的非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也作为固定资产;未作固定资产的器具、工具按物品管理。固定资产和物品划分由财务部确定。第二条 范围:本规定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第三条 分类、编码和归口管理1、 分类:公司固定资产分为八大类: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办公设备、信息设备、机器设备、配电设备、科研及检测设备、其他设备,在八大类的基础上划分小类(详见固定资产目录及分类表),并由财务部协调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分类作调整。2、 编码:由各归口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在验收固定资产时编写固定资产代码,并将编写的代码统一粘贴在该固定资产实物的左侧上方;代码共八位数字,所表示的信息是:首一位数表示所属公司,次一位数表示大类,再次二位数表示小类,最后四位数表示序号。例如:云南盟生药业有限公司购买的第一辆小轿车,代码为: 。3、 归口管理:a、 工程设备部负责机器设备、配电设备、科研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