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审细则1. 矿区概述1.1 矿区位置及交通矿区行政区划,离县城方位及距离,矿区中央地理坐标,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矿区面积,开采标高,矿区交通情况(附矿区交通位置图)。1.2 自然地理矿区地形地貌,气象,河流,地震,经济概况。1.3 企业概况建设单位性质,开采历史,矿山开采现状及存在问题。 1.4 编制依据及设计原则1.4.1 编制依据(1)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委托书;(2)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区范围批复文件(新建、扩建、变更矿区范围项目),或原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项目);(3)矿区地质勘查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分割报告;(4)矿区地质勘查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分割报告的评审意见书;(5)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矿区地质勘查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分割报告的评审意见书的备案(登记)证明;(6)有关技术规范。1.4.2 设计原则(1)遵循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