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稽查工作标准化修 订 日 期2011-9-06文 件 编 号0002版 本 号A页 数12拟 稿财务部审 核批 准为了细化和规范华南大区财务稽查工作流程,充分发挥财务稽查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标准化。具体内容如下:一、准备阶段1、资料收集11、确定稽查期间稽查所涉及的会计期间(以下简称稽查期间)一般为3-6月。稽查日在20日前的,稽查期间不包括上月;20日后,稽查期间截止到上月。成本测试表的稽查期间应选择最近的,稽查日在5日后,稽查期间为上月。12、获取稽查期间报表预算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明细账、银行存款明细账、应收账款明细账、预付账款明细账、其他应收款明细账、库存商品明细账、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应付账款明细账、预收账款明细账、其他应付款明细账、内部应付款明细账、应交税费多栏账、销售成本明细账、营业外收入明细账、营业外支出明细账、费用多栏账、科目余额表以及财务各种分析报表等。13、获取基本情况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