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规章制度一、 非专业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一级配电房。二、 地下室、涵洞或潮湿位置照明系统不得采用低压配电。三、 现场固定用电设备须采取“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禁止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四、 配电箱内闸刀开关的保险丝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五、 机械设备进场使用前必须经过项目安全员和机管员验收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六、 施工现场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七、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现场专业电工完成,且作业电工必须持有有效证件,无有效证件者,不得从事该项工作。八、 现场机械设备配、配电箱、开关箱等的配电线路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电箱关闸上锁,且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九、 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在拆、修或挪动时必须断电后方可进行。十、 对临时用电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和解决。十一、 固定机械的电源电缆沿地面敷设时应穿管并埋地。十二、 所有电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