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发2009150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为建立“三同时”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规范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认真兑现“七项承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我部制定了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二00九年十二月十七日主题词:环保 项目 验收 规程 通知附件: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部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建立“三同时”监督检查机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及环境保护部机关“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