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外架及模板支撑架施工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质量生产验收规范,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甲方将城南改造工程E区砖胎模项目发包给乙方 钢管班组,为了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施工环境以便共同遵守,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一、 工程概况、本工程钢管不得转让或分包,如发现乙方转让或分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乙方以完成的工程量50%结算退场。工程名称:惠安县城南新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一期BT项目E区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单价。二、 承包范围、内容:1、 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及现场实物等完成本工程需要的所有的外钢管脚手架搭设及地下室等所需的模板支撑架的搭设项目。2、 内容:(1)、按建筑物及构件的外形尺寸严格按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2)、采用型钢悬挑支撑、双排管外脚手架(局部支撑于楼板上的应设150mm宽、50mm厚木垫板)甲方应提供(3)、悬挑部位从二层或三层及十一层顶分二次悬挑;(4)、每6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