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为深化教育改革,促进人事试改进程,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公开透明,科学安排,统筹兼顾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构建符合学校实际的激励机制。对教师的考勤、工作总量、安全、卫生、纪律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等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考核机构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 副组长: 班子成员: 教师代表:(5人)领导小组负责对教师的考勤、工作总量、安全、卫生、纪律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等工作业绩进行考核,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有效地分配、发放和解释。各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记录并进行考核。二、资金来源1、国家规定、财政按照教师岗位确定拨发的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绩效工资的70%部分。2、国家规定、财政按照教师岗位确定拨发的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绩效工资的30%部分。3、县政府拨发的年终绩效工资(每人每年12000元)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