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计管理制度(2000年4月29日通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投总系统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系统统计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投总及各部门、直属公司的生产活动和管理状况进行统计描述、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构建企业信息主体、提供内部咨询、监督企业运营,为领导科学决策、科学管理提供依据。第三条 统计工作是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服务,它的服务对象是企业的决策管理层。第四条 总公司企业管理部是投总系统负责统计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依法组织公司系统的各项统计工作,进行统计协调和实施统计信息管理归口。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投总系统内部经济活动统计和管理活动统计,与企业外部统计工作相关的统计活动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二章 统计指标体系第六条 根据统计工作的目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投总的实际,建立以专业管理统计为条、行业统计为块,条块结合的统计指标体系,设计统计表格,统一统计口径。第七条 统计指标体系由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