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版预规及定额中的问题一预规2006版预规自发布实施以来,其更加方便的费用计算方法,更加合理全面的项目划分受到广大使用者的好评。对这么一个好的作品挑毛病不是很容易,笔者仅就实际使用中的一些困惑或想法写出来,希望能够得到解惑或对大家也能有所启发。1.关于取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为了在冬雨季连续施工而需要增加的费用。那么如果对于单独委托的一个小项目,其工作可在几天或几十天之内完成,假设其工作地点位北方干燥之地,整个冬天都没有降水,那么当对其进行结算时,是否可以将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率减半?类似情况还包括大型施工机械安拆与轨道铺拆费,对于单独结算的小项目如果不需要大型施工机械,该费用是否可以不取呢?2.关于费用性质的划分。4.3设备与材料的界定第4.3.16条将钢闸板门、拦污栅、拦污网划为材料,第4.3.18条中又提到“凡设备安装工程建设预算定额中已经明确了设备与材料划分的,按预算定额中的规定执行”,而预算定额中则将他们归为循环水入口设备,这样就出现了自相矛盾的情况。实际中我们却只能把这些“设备”单独计算“设备”费和安装费,而不能以其重量综合至管道或其他项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