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新政解析及配套政策衔接实务v 第一讲 开篇语v 第二讲 应纳税收入v 第三讲 税前扣除项目v 第四讲 资产税务处理v 第五讲 税收优惠v 第六讲 境外所得抵免v 第七讲 关联方纳税调整v 第八讲 汇总纳税汇缴第七讲 关联方纳税调整v 结束语 汇算清缴归纳2v v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v 视同销售v 免税收入v 投资收益v 特殊收入v 主表、表一3v 一、应纳税所得额计算v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v 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v 收入总额:不包括优惠政策中减计收入v 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收费v 免税收入:国库券利息收入、居民企业间直接投资红利收入、 非居民企业设立机构从居民企业分红。v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加计扣除金额。4v 二、收入v (一)收入形式 v 包括:v 货币形式v 非货币形式收入货币 非货币5v 货币形式,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