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 2Z 建造师管理制度 二、考试与注册概述 (一)何为注册建造师(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1.通过考试建造师资格证书 2.通过注册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二)无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的人 1.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注意,小 型项目) 2.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三、注册 (一)注册程序与管理机构(二)注册申请 (三)不予注册的情形(四)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情形 (五)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情形 (一)注册程序与管理机构 1.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单位提出申请 2.由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 3.具体审批程序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确定 4.批准注册的,核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5.在核发证书后 30 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注册申请 1.初始注册 2.延续注册 3.变更注 4.增项注册 1.初始注册 (1)条件(四条件) 有证书资格证书 有工作受聘于单位 符合要求继续教育没有情形无不予注册情形 (2)时间要求 资格证书签发 3 年内 逾期必须满足继续教育要求 2.延续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