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和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工程签证要严格执行以下原则:1. 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工程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如越权签字对公司造成损失,追究越权签字人及印章管理等相关人员的经济与法律责任。2. 时间限制原则:对工程签证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3. 一单一签原则:一份工程签证应锁定工程量,确定造价或结算方式,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4. 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工程签证都必须使用规定的制式表格。5. 原件结算原则:工程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6. 多级审核原则:所有工程签证至少要经过二级以上的审核7. 表述规范原则:所有工程签证表述用语应精确规范,利于结算,杜绝歧义为原则。杜绝签署类似“情况属实”或“工程量属实”等模糊性内容,而必须实际度量后签字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或者工程量、材料材质和规格、工日数、机械台班等。按工日和机械台班计量的须说明所施工工作内容和工作量。8. 禁止涂改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