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计划、统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施工计划、统计管理,充分发挥计划、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的整体功能,确保公司计划、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更好地为公 司生产经营和领导决策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二条公司计划、统计管理机构由公司、项目经理部两级组成。公司设专职计划、统计员1 名,项目经理部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设置1 名专(兼)职计划、统计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第三条各单位要保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以任何借口无故削弱统计力量。机构和人员变动时,要及时向上级统计机构报告,及时配备合格的统计人员接替,并认真办理好统计业务交接手续。第四条公司施工计划、统计工作由公司工程部管理。第三章职责范围第五条公司施工计划、统计员负责督促、统计员做好各种资料上报工作;项目经理部计划到把现场实际情况的真实数据准确上报。指导项目经理部、统计员必须做第六条公司计划、统计员对所属项目经理部计划、统计员报来的信息,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后,及时准确地上报至公司领导和局计统科。第七条公司、项目经理部计划、统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