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麻湾中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方案(试行稿)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靖边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及实施办法,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了加强学校的科学管理,增强办学活力,发挥教师量化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推动学校教育工作健康、和谐、快速发展。二、实施范围和时间本校在编在岗教师,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三、考核分配原则1、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任务、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待遇。2、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奖勤罚懒,重实际,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3、在充分保护广大教师普遍利益的基础上,让绩效突出的优秀教师脱颖而出。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补贴分配的全过程要公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