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电能计量管理办法(试行)1.总则1.1 为规范广东电网公司电能计量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和范围,确保计量量值的准确统一,计量装置运行的安全可靠,保证电力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维护电力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DL/T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下称“DL/T448管理规程”)和南方电网公司电能计量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1.2 电能计量管理要遵循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和分层管理的原则。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按本办法的要求,设立计量管理及技术机构,切实加强电能计量管理,及时解决电能计量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直属单位的计量标准传递、计量检定及相关计量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运行管理,各直属供电局(以下简称“供电局”)应在结合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3.职责分工3.1 电力营销部是公司电能计量管理的归口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3.1.1 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和电力法规、方针、政策以及行业管理的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