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玻璃、玻璃纤维企业成本管理规程 【标题】 平板玻璃、玻璃纤维企业成本管理规程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物价 【文号】 【名称】 平板玻璃、玻璃纤维企业成本管理规程 【题注】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六日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发布) 【章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成本管理,统一成本计算方法,促进平板玻璃、玻璃纤维工业的发展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寻找降低成本途径,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社会财富,特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制订的国营工业、交通运输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制订平板玻璃、玻璃纤维企业成本管理规程。 第二条 成本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明确职务分工,明确经济责任,奖惩分明,自觉地运用价值规律,努力按经济规律办事。 第三条 企业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必须实行全面成本管理,使各项经济活动处于有效地控制和监督之下。成本管理的主要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