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等学校职称评审资格条件一、广东省高等学校教授、研究员资格条件评定标准 教授、研究员须对本学科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取得重大成果或公开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或对专业建设、学科发展、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的进步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能力,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室和教材建设,指导和培养过硕士研究生或年轻教师,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访问学者的能力;熟悉运用一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科技开发)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