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 产 安全 事 故 应 急 救援 预 案备 案 办理 程 序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第17 号令)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 (试行) (安监总厅应急200973 号)等。 二、程序 申请单位向区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经窗口工作人员材料审查, 符合安全条件的,15 个工作日内上报 市安监局窗口。 三、提交 材料 1、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申请表; 2、应急救援预案及 word 电子文档; 3、应急预案评审表; 4 、 评 审 专 家 和 安监 部门 监 督 人 员 签 名 的应 急预 案 评 审 或 论 证 意 见 、评 审 会 议 纪要或论证演练记录;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登记表 2 份。(需打印) 注 :1、按 照 生产 经营 单位安 全生 产事 故应 急救 援预案 编制 导则 (AQ/T 9002 2006 )编 制 ; 2、 企业 在应 急预 案编 制完 成后, 自行 组织 专家 在所 在镇、 街道 安监 站工 作人 员或区 安监 局应急管理 人员 的监 督下 进 行 应急预 案的 评审 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