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经济签证实施细则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章 技术经济签证管理第四章 技术经济签证的奖励及审批程序第五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技术经济签证管理,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通过技术手段,获取更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现场的技术经济签证管理。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的技术经济签证是由施工单位书面提出工程施工变更,并直接从业主(总包方)获取费用的技术经济签证。第四条 符合以下条件可办理技术经济签证:(一)超出合同规定与本工程相关的内容; (二)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要确认的,超出定额范围以外的内容;(三)因非施工方的原因造成施工条件变化,如业主(总包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赶工、窝工、设计修改等所产生的费用;(四)施工中采取的技术措施所增加的费用;(五)业主(总包方)的口头指令、技术变更、会议纪要等中涉及到费用增加的内容;(六)由施工单位提出施工蓝图的修改;(七)施工单位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