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改技措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投资控制;规范各类变更管理,符合内控制度要求;提高工程实施效率,强化考核,落实建设各方责任。第二条 适用于项目管理部负责的分公司E+P+C模式下的技改技措工程各阶段的变更。第三条 根据工程组织模式,工程实施过程中,本办法将具有图纸效力的广义工程变更类文件分为三种,一是设计变更单;二是工程联络单;三是工程签证单。1设计变更按照变更提出单位划分,设计变更分为两类:1.1设计单位的变更。由于设计单位考虑不周、设计不完善以及设计质量达不到业主或规范要求的原因,由设计单位提出,以设计变更单的方式,对原设计进行的补充、修改、完善;1.2业主变更。即发包人的变更指令(发包人对工程有了新的要求、修改项目计划、削减预算、对项目进度有新的要求等)。2工程联络单由施工单位提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设计单位对详细设计进行明确、解决相关问题的工作联络单。3工程量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提出,对设计范围之外增加以及现场条件发生变化等工程内容和工程量的确认。第二章 工程变更职责与流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