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系部综合考核评价方案(试行)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核心,教学系部是学校的基本组成部分。为了充分调动各系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系部规范化管理,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从2009年春学期起,在每学期末对各系部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价,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对系部进行相应的奖励或扣罚。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考核对象:全院所有教学系部二、考核内容及负责考核部门(一)系部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主要考核内容: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效果等。负责考核部门:教务处、质量监控办、组织人事处、财务处等。(二)系部学生工作考核评价主要考核内容:学生思想教育、校园文化、班级建设、助学管理等。负责考核部门:学生工作处(三)系部招生就业考核评价主要考核内容:1.招生方面:主要考核招生宣传、招生专业录取率、新生巩固率等。2.就业方面:主要考核就业市场建设、就业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就业率等。负责考核部门:招生就业处三、考核程序在每学期末,由相关考核部门对照考核指标,对各教学系部进行考核,得出各自考核分后,由组织人事处根据所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