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长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强社绩效考核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概念新长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强社绩效考核(以下简称“考核”)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和合理的评价手段对自强社社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做出评价,以明确社员工作与绩效标准的差距,使社员对自己的工作质量有清晰的认识,及时做出调整,持续改进。第二条 目的与意义1、客观评价自强社社员的工作状态,为公平的竞争机制,人力资源的开发与优化利用,工作的改进提供合理依据。2、明确社员各自的工作职责,意识到自身工作的长处与不足,有更清晰的方向来改进工作。3、提高社员的责任意识及活动积极性,在竞争制度下实现自我价值,并增强凝聚力。4、最终目的是提高全自强社工作效率,创建精英团队,以达到自强社的工作目标和发展目标,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老师与同学。第三条 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公正是确立和推行人员考绩制度的前提。考核的进行要根据客观明确的考核细则,尽量避免渗入主观性和感情色彩。因此,须以数字(分数)进行量化。2、严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