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溪区防洪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防汛抗洪程序,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有效防御洪涝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管理规定、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的若干规定、潮州区防洪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防御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极可能导致出现堤防决口等重大险情应急处置。1.4工作原则1.4.1 在区三防指挥部和区委、区管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洪抢险的现代化水平,千方百计确保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