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供电公司发电工区2012年目标责任书考核单位:恩施供电公司发电工区 (以下简称甲方)责任单位:检修队 (以下简称乙方) 为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提高发展能力,切实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确保完成2012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根据责、权、利统一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乙方工作业绩综合考核(单项得分不超过标分的125%,考核标准见附表) 甲方对乙方实行工作业绩综合考核,乙方年终考核得分与甲方核定的工资总额挂钩,得分超过115分的,按115%兑现工资总额,得分低于90分的,按90%兑现,介于期间的按得分比例兑现。二、本责任书考核期为2012年1月至12月31日。如遇重大政策调整、经营环境变化等因素甲方有权调整本责任书条款。乙方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因素无法履行本责任书有关条款的,经甲方认可,可以修订本责任书直到终止执行本责任书。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检修队2012年工作目标考核表序号考核项目指标标准标分评分办法1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