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 县 教 研 室关于“十二五”期间开展校本研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时认定办法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在“十二五”期间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抓好教师教育工作,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意见。根据汉中市“十二五”教师培训规划,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分类、分层、分岗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每人每五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培养模式为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三种培训各不少于120学时的要求,现依据不同的研修类型、层次、内容和方式拟定三种模式培训的学时认定办法。一、 校内教研活动1. 专题研讨会。专题主讲者、组织者与参会者每次按照2 : 2 : 1计学时,一次计1学时。主讲者需提供讲稿(含课件);校(年级组)组织者需提供研讨会活动记录、参会者名单、活动总结、影像资料等;参会者需提供会议记录,字数不得少于500字。2. 课堂教学活动。承担课堂教学(观摩课、示范课、公开课、研讨课、赛教课等)者与组织者、听课交流者按照2 : 2 : 1计学时,一节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