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宇路、石塔湖污水管道工程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生产情况,特制定本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工程安全生产施工现场发生的火灾、触电、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组成现场设应急救援总指挥一名,应急救援副总指挥一名。下辖现场抢救组。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员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在应急总指挥、应急副总指挥的领导下由各职能科室、项目部的人员分别兼职构成。1、应急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担任;2、应急副总指挥现场施工员担任;3、善后工作由公司的办公室负责人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4、后勤供应组组长由公司的财务部主任担任,科室人员为成员;5、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公司的安全负责人担任,公司各科室抽调人员为成员;四、应急救援的培训应急组织全体成员开工前进行一次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A、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B、施工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