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为科学评价我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促进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依照国家有关要求,我省决定自2009年起开展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为确保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卫生部推进全国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组织管理(一)省卫生厅领导全省绩效考核工作,成立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附件1),建立考核制度,对全省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省卫生厅组织成立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技术指导组(附件2),负责制定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定标准(附件3),开展市县两级业务骨干培训,并对各地绩效考核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支持。(三)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的绩效考核工作。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绩效考核工作的技术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参与考核工作。二、实施绩效考核准备(一)技术骨干培训2009年2月底前,省卫生厅组织完成市、县级考核指标评定标准的编制;2009年6月上旬,省卫生厅组织完成市、县级技术骨干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