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xx 灌区管理处关于印发xx灌区管理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试行)的通知处属各科室、管理总站:为了加强工农渠的管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明确水管单位责、权、利,不断提高工程的管理水平和供水服务质量。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 (鹤政201241号)文件精神和市有关工资会议要求,我处制定了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试行),经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班子研究,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对处属各科室、各管理总站实行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现将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鹤壁市xx灌区管理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试行) 二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鹤壁市xx灌区管理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讨论稿)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完善我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内部活力,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