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煤矿智能爆破监控系统管理制度2011年5月8日智能爆破监控系统管理规定为便于智能爆破监控系统正常使用,便于调校、维护、管理与使用及落实责任,各单位应遵循以下管理规定:一、 岗位责任制1、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是智能爆破监控系统管理的技术负责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智能爆破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制定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制定信息上报的管理办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习。要定期浏览矿井数据信息,掌握井下数据信息,并及时分析故障类别及解决办法。2、通防工区区长、自动化中心主任:是智能爆破监控系统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定期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智能爆破监控系统运行规章制度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进行检查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现场解决智能爆破监控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的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及时处理值班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3、自动化中心主任:是智能爆破监控系统当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定期浏览智能爆破监控系统信息传输情况,经常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