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 为增强我公司各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科学、快速、有效、安全地处理矿井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规范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程序,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70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主席令65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主席令75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69号);(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6)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1);(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17号);(8)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16号);(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10)煤矿安全规程(11)煤矿救护规程(12)恩施